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2012年广东省节能监察情况的通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3-03-07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2012年广东省节能监察行动计划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90号)精神以及相关具体安排,2012年各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及其节能监察机构先后开展了日常现场节能监察、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公共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奖励节能项目、节能服务机构、建筑领域节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等专项监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2年,全省对1236家重点耗能企业开展了节能监察,完成原计划1035家节能监察任务的119%。其中,省节能监察中心完成288家,超额11%;各地市单独完成948家,超额22%。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全省共发出整改文书213份,其中省节能监察中心发出88份,各市单独发出127份。

  从各市情况看,完成节能监察企业最多的市依次为东莞、肇庆、广州、茂名、惠州、佛山等市,均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节能监察任务,予以表扬。

  二、日常现场节能监察

  (一)监察范围和内容

  全省共对529家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开展了节能监察,是原计划350家节能监察任务的151%。省节能监察中心完成50家,完成了计划任务;各市单独完成479家,超额60%。全省共对84家商贸酒店开展了节能监察,其中省节能监察中心完成5家,各地市单独完成79家。

  监察内容: 工业企业方面,检查能源管理负责人岗位聘任及备案情况、十二五节能规划编制及2011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合理用能标准执行情况、使用淘汰落后设备或工艺情况等,以能耗数据真实性、能源计量统计情况、数据溯源情况为重点。非工业领域方面,检查非工业领域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机构设立及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情况、节能目标制定和分解落实情况、节能技改开展情况、能源计量与统计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高效节能灯及景观照明使用情况等。

  (二)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绝大多数企业建立了较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并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加大了节能改造的力度,节能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存在问题:一是未按国家用能标准建立合理用能管理制度,未采取可行的节能技改措施;二是不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存在错报、漏报问题;三是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制度不完善;四是节能量计算方面未形成完善的方案。由于非工业领域企业首次被纳入国家万企名单,部分企业首次接受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节能考核。尤其是交通企业,营运结构不一致,使用能源结构不一致,核定节能量存在困难;五是能源统计计量不完善。个别企业由于经营问题,在能源统计计量方面存在障碍;六是未开展能源审计报告、节能规划编制;七是部分建筑领域企业室内温度控制不符合《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专项节能监察

  (一)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以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专项监察

  1、监察范围和内容

  全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以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专项监察的企业总数达334家,超额完成计划的75%。其中,省节能监察中心联合各地节能(经信)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完成139家(含201126家复查的企业),各地市单独完成195家。

  监察内容:2011年度和2012年上半年主要产品、工艺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和省能耗限额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工艺使用情况,节能基础管理和技术管理情况。

  2、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企业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主要能耗及产品产量有计量和统计,数据基本可溯源,能耗指标不超限额值的企业41家;存在用能设备计量器具配备不完善、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企业45家;能耗指标超限额(标准) 的企业10家,能耗数据不可溯源的企业15家,现场无法核查的企业2家。

  存在问题:一是用能设备计量器具配备不完善;二是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三是能耗指标超限额(标准);四是能耗数据不可溯源;五是大多数企业有在用的Y系列电动机(已列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另外,部分企业使用其它淘汰落后的机电设备。

  (二)公共机构专项监察

  1、监察范围和内容

  全省共对116家公共机构开展了节能专项监察,是原计划120家节能监察任务的97%。其中,省节能监察中心完成24家,超额20%;各市单独完成92家,占原计划总数的92%,主要是深圳、汕头、东莞、惠州、阳江和云浮等6个地市在2012年度未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监察。

  监察内容:节能管理制度建设及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能源消费状况报告报送、节能规划编制、能源统计与计量、车辆管理、节能办公产品采购等。对节能管理基础不好,或能源利用水平较低的单位责令实施强制能源审计。

  2、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多数单位都比较重视节能工作,建立了基本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做到了能源消费分户、分类计量,建立了统计台账,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单位能源计量统计制度不健全,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不完善,缺少专人负责能源统计,统计人员缺乏节能管理知识;二是部分单位未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产品能源效率标识专项监察

  1、监察范围与内容

  结合节能宣传月活动,省节能监察中心联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对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天河中怡店、国美电器维多利店、苏宁电器天河店、天河城百货、友谊商店正佳广场店、苏宁电器正佳店等6个家电商场执行能效标识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联合执法监察,涉及美的、海尔、TCL、海信等10多个生产企业的200余种电器型号,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行动计划。

  监察内容:生产商和进口商能源效率标识信息的真实性,是否存在伪造或冒用能源效率标识的情况;销售商是否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是否存在伪造或冒用能源效率标识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能源效率标识对用能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2、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家电销售商执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意识有所加强,市场上大部分产品都按照国家要求使用能效标识。

  存在问题:能效标识使用尚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标识污损、不粘贴标识、标识未贴在明显位置、多标识联用或混用等。平板电视的标识大部分贴在外包装壳上,电饭锅有一些不知名的品牌没有贴能效标识。另外,销售人员对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有一定的了解,但不够全面,而消费者对能效标识的了解就更加缺乏。

  (四)财政资金奖励节能项目和节能服务机构专项监察

  1、监察范围和内容

  省节能监察中心共对30家节能服务机构开展现场监察,其中获得各级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8家,涉及17个项目,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计划任务。

  监察内容: 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资质及技术人员备案情况,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开展节能咨询、节能评估、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等节能服务工作情况;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遵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及标准情况,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技改资金及财政奖励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的实际节能效果、实际节能量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节能量计算准确性。

  2、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大部分节能服务单位获得了国家或省备案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所监察的节能服务单位从事的项目主要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第三方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自查报告等内容,其中大多数是以报告形式完成,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技术支持或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占比例较小。

  存在问题:部分项目尚未通过我委组织的项目验收。

  四、总体评价

  总的来说,2012年全省超额完成了全年节能监察任务,为全省年度节能目标和十二五节能进度目标的完成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省节能监察中心发挥了较好的指导带动作用,地市层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的有东莞、肇庆、广州、茂名、惠州、佛山等市,这些市思想重视,措施有力,工作比较扎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监察任务。 

  

  附件: 2012年广东省节能监察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37

相关附件: 2012年广东省节能监察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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