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同意给予茂名市锦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颁发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复函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3-02-06     点击量:

各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报来茂名市锦浩科技有限公司10家企业申请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申报材料(名单附后)收悉。经审查,上述企业符合煤炭经营企业有关准入条件,同意给予颁发煤炭经营资格证书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26

相关附件: 粤经信物资函〔2013〕474号附件.doc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授予“广东省2012年度十大工业设计师”的通告

下一篇:关于同意给予中国新兴广州进出口公司等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延续换证的复函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