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完善政策措施,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开展节能监督检查,推动全省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东莞等5个地级以上市“2011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地区”称号、广州市统计局能源统计处等189家集体“2011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称号、吴宏等260名同志“2011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扬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全省节能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以先进为榜样,把节能工作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创新节能工作思路,采取措施积极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十二五”节能工作,促进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做出新贡献。
附件:1.2011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地区名单(共5个)
2.2011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名单(共189个)
3.2011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个人名单(共260个)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2月1日
相关附件: 粤经信节能〔2013〕68号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