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组织万家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2-08-20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省流通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做好广货网上行活动,根据省政府印发的《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总体方案》要求,现就组织10000家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宣传推广、网络采购和销售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组委会办公室确定的企业计划数量(各市计划数及对口联系处室见附件1),抓紧发动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并会同工商、质监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和选定,报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具体报附件1确定的对口联系处室)

  (二)请省有关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本行业企业或协会会员单位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和选定,报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具体报我委对口业务指导处室)

  (三)请委有关处室按照《2012广货网上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分工方案》要求,积极发动民营、商贸、装备、电子信息、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集群示范区、产业转移园区、原材料和消费品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协调所联系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并负责汇总整理所联系地市(区)和行业协会上报企业,按进度要求分别报组委会办公室企业联络一组(联络员:符洁莹)、二组(联络员:雷勇强)

  (四)各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省有关协会在组织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广货网上行活动市场主体遴选暂行办法》(可在我委公众网上下载)确定的申报条件、材料要求组织企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及其他申报材料请于830日(星期)前正式行文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具体报对口联系处室或业务指导处室)8月30日后如有新增参加活动的企业,也请按上述要求及时报送。

  

  附件:1.地市(区)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企业计划数量及对口联系处室表

     2.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企业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月20日

相关附件: 粤经信材料函〔2012〕2644号.pdf
粤经信材料函〔2012〕2644号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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