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做好2013年度禁化武预计宣布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2-08-15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禁化武工作机构):

  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义务,根据国家禁化武办工作要求,现开展 2013年度监控化学品预计宣布,请按规定认真抓好监控化学品预计数据的收集、核实和汇总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宣布范围

  1.预计在2013年度生产、加工、消耗(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企业。

  2.预计在2013年度生产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企业。

  二、注意事项

  (一)预计宣布报表采用统一的数据宣布系统填报,该系统可通过互联网下载(网址:www.cpcia.org.cn/jhw)。企业填报预计宣布报表后,需打印出报表文本并在每页表头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各地除认真组织对已在国家禁化武办数据库的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企业进行预计宣布外(企业名单见附件1),还要全面对辖区内监控化学品生产、加工、消耗(使用)企业进行摸查,认真组织新增的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企业做好预计宣布工作。

  (三)各地要加强对近期发现的违规使用、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2),如有需要在2013年继续消耗(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要监督其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完善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使用申请,并填报预计宣布报表。

  (四)在库企业如有新增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装置或有企业名称变更、地址变更、企业合并、拆分等情况,必须对变化情况另行作出文字报告,与预计宣布报表一并上报。

  (五)预计宣布报表填写说明:

  1对于企业办公地点和应宣布设施不在同一地点的情况,厂区详细地址栏应填写设施所在地的地址;

  2对于已核查过并在核查后做过更正宣布的企业,如未发生新的变化,应注意信息与更正宣布保持一致;

  3如有已注册的英文名称,在“厂区注册英文名称”栏中填写英文名称;如没有已注册英文名称,可不填。

  (六)请各地禁化武工作主管部门认真核实企业填报内容,务必在8月30日前将辖区企业预计宣布报表汇总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原材料工业处)。

  

  附件:1. 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在库生产企业名单   

     2.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和经营企业名单

     3. 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名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月15

  

  (联系人:雷勇强,电话:020-83133362)

相关附件: 粤经信材料函〔2012〕2586号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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