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节能家电产品“能效之星”评价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2〕58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提出评价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我委。纸版申报材料报送3份,电子版(光盘)2份,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实施方案及申报表请自行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http://jns.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91/n11299329/14739043.html。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7月25日
(联系人:张磊、孙青林,电话:020-83133387、83135985,
传真:020-83133335,邮箱:zhanglei@gdecc.cn)
相关附件: 工信厅节函〔2012〕582号.tif上一篇:公告二○一二年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