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我省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管理的要求,经企业申报、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及核实、专家评审、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联合会审,初步认定广州市威立雅环保有限公司等2家电厂(机组)为综合利用电厂(机组),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反映意见。
附件:2012年第一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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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 电厂12-1 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