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申报当前国家鼓励开发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2〕37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开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是实施清洁生产的重要手段,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高度重视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的征集工作,积极组织属地企业申报。
二、各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本地区申报的替代品进行汇总,并填写申报汇总表,连同正式申请文件、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申报表等(一式三份)于6月15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王丽燕、谭吉林,联系电话:020-83133361、83133444)
相关附件: 工信厅节函〔2012〕372号:关于组织申报当前国家鼓励开发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