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举办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节能培训班(第九期)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2-03-16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单位:

  按照《印发2012年广东省全民节能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78)有关安排,我委定于329-31日在广州市举办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节能培训班(第九期),具体工作由省节能监察中心承办。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报到。328日下午16:00-20:00在广州大厦(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酒店联系电话:020-83189888)南大堂报到。

  (二)培训及考试时间:32930日培训,331日上午考试。地点:广州大厦四楼越王台。

  二、 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资料费。会议安排食宿,食宿费用自理。

  三、参加培训对象

  (一)各市报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各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5名。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节能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节能实际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的技术人员。

  (二)在《关于2011年省节能技改项目第三方节能量现场审核报告审查情况的通报》(粤经信节能函〔2012233号)中,列入名单中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29日上午的培训。

  四、其他事项

  参加培训人员请在327日前登录网址www.gdecc.cn进入[培训宣传]栏目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电子邮箱将收到带报名号的备案表,请填写完整并打印。报到时请带备案表一份、彩照两张(一张贴在备案表上,另一张作发证用)、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张娜,83133482;省节能监察中心联系人:黎如真,

  电话:020-8335334213710673810,余韩星,1366892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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