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协会、科研单位和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第23号关于《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条件》公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请及时向我委反映有关情况。
附件: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条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李竞,电话:020-83134777)
上一篇:关于推荐广东省清洁生产专家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下达2011年省农村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