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1〕59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铅蓄电池行业进行调查摸底,积极与本市环保、工商、质检、安全、统计等部门加强协作,借助各方力量,全面掌握本地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情况。
二、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本辖区内的全部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填报《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调查表》。
三、请于8月15日前将负责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现状调查工作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报我委(消费品工业处),并于2011年8月25日前报送本地区的《铅蓄电池电池生产企业汇总表》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调查表》(含电子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联系人:方乐羽,电话:020-83133466,邮箱:fly@gdei.gov.cn)
相关附件: 关于开展全国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信厅消费函〔2011〕59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