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广东省热电联产机组认定公示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07-20     点击量: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电力〔2000879号文、粤经贸电力〔2007338号文、粤经贸电力〔2007870号文和粤经贸发电〔2009190号文的精神,省经信委对新申请热电联产认证的机组进行了审查,对部分热电联产证书到期的机组进行了复查,经专家评审后,初步认定以下企业的24台机组为热电联产机组,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意见。

   联系人:黄志明,电话:020-83133329

       方海鑫,电话:020-83378972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相关附件: 表格广东省热电联产机组认定公示.doc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

下一篇:2010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换证合格表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