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
2008年以来,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我省建立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目前,我省完成了201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并已上报国家。从报送情况看,今年能耗统计工作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整体统计数据质量仍然不高,各市、各部门报送情况差别很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情况
今年3月23日,我委印发了《关于报送201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1〕692号),要求各市、各省直单位于今年4月15日(后推迟到20日)前上报2010年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我委汇总后于4月底前上报国家,并专门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会议进行部署培训。
各地级以上市均上报了本地区201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基本完成了2010年能耗统计分析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市有东莞市,做得基本符合要求的市有深圳、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汕尾、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云浮等12个市,做得比较差的市有广州、珠海、河源、惠州、中山、江门、阳江、潮州等8个市。其中,东莞市能耗统计工作基本到位,按时上报了能耗统计数据电子版和纸质版,公共机构统计数量1180个,能耗统计数据基本完整;而江门市经反复催报,仅报送了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的电子版,仅统计了49家公共机构能耗数据,且无分析报告。
各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迟报;二是漏报,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没有覆盖到本地区所有公共机构;三是没有报送纸质版,仅报送了电子版资料,而缺盖章的纸质版;四是能耗数据存在明显错漏现象,比如用能人数有小数位,单耗指标数据出现异常但无法提供有力说明予以支撑;五是没有提供分析报告。
二、省直部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情况
有41个省直部门(包括168家公共机构)上报了201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其中,有20个省直部门对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能耗数据进行了汇总,上报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另外21个省直部门只对本厅(局)能耗情况进行了统计。迟报或至今未报的省直部门有省民政厅、住建厅、农业厅、广播电影电视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能耗统计是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础,事关我省节约型机关的建设,事关我省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的完成,事关我省在国家的形象。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完成好国家下达的能耗统计任务。统计人员要爱岗敬业,认真负责,严格审核数据并做好分析,提高能耗统计工作水平。我委将建立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情况通报制度,表扬统计工作做得好的地区和部门,对统计工作不重视或者做得不好的地区和部门给予批评。推动建立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先进表彰制度,评选表彰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附件:1.2010年各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送情况
2.2010年省直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送情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相关附件: 粤经信节能〔2011〕469号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