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请核对“十二五”我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03-16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节能主管部门、统计局,广州市经贸委、深圳市科工贸信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统计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十二五”时期,我省节能工作任务艰巨,形势严峻。为更好地发挥企业在节能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根据《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有关规定,我省决定从今年起扩大重点用能单位监管范围,将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纳入监管。现就有关事项征求你们意见如下:

  一、纳入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标准

  “十二五”期间,纳入省重点用能单位监管的工业企业标准是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鼓励各市将监管范围扩大到3000吨标准煤以上。经初步统计,2011年省重点用能单位工业企业名单总数为2501家(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纳入省监管,共261家,其他企业由各市负责监管。国家直接监管企业以国家文件为准。

  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及下达方式

  (一)企业节能目标体系(三选一)。

  方法一:以节能量为考核指标。延用“十一五”期间做法,按单位产品能耗或相关行业标准计算节能量,并将节能量作为企业节能目标。

  方法二:基本考核指标和控制指标。工业企业(除电力行业企业)将产值能耗下降率指标作为基本考核指标,也是否决性指标,能源消费总量或产品单耗下降率作为控制指标考核;电力行业将供电煤耗或线损作为基本考核指标,也是否决性指标,能源消费总量作为控制指标考核。

  方法三:综合性考核指标。节能目标包括单位工业产值能耗下降率、节能量和年能源消费总量三项指标,三项指标各自评分,最后汇总计算节能目标得分。

  (二)指标下达方式(二选一)。

  方法一:自上而下式。继续参照“十一五”期间做法,根据国家最后确定下达给我省的“十二五”节能目标,分析我省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潜力,测算出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目标,由省统一给各企业下达目标任务。

  方法二:自下而上式。根据国家最后确定下达给我省的“十二五”节能目标,结合各市实际,分地区将重点用能单位总节能目标下达给各市,由各市给各企业分解下达具体节能目标并上报省核定,省再公布各企业节能目标。

  三、相关要求

  请各地区认真核对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如有遗漏请及时补充提供。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重点用能单位监管的牵头部门会同统计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企业节能目标及下达方式,共同提出书面回复意见,于325日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省统计局(能源处)。

 

  附件: “十二五”我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501家)(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统计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宋总涛、张娜,电话:020-8313335983133482

传真:83133335;省统计局联系人:吴宏斌,电话:020-83134422,传真:83134823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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