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物流行业协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荐第七批税收试点物流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有关推荐工作,于2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有关企业申报材料(含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函)统一报省物流行业协会汇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杨冶平、谭晓娜,86183158转317、301,13760616925,传真:86183789,
邮箱:gdwlxh@126.com,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南697号金钟大厦305,邮编:510405)
相关附件: 关于推荐第七批税收试点物流企业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