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申报2011年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日活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01-14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中小企业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日活动的指导意见》(粤中小企〔20104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日工作,推进各地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增强“服务推广日”在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中的作用和影响力,提升活动品牌。现就了解和申报2011年全省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日活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举办方式

  举办方式可由省有关单位主办,也可由省市联办,亦可由地方主管部门主办。

  二、活动主题

  提升服务促转变 创新发展上水平——2011年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日

  三、时间和场次

  活动时间为20113-8月,部分场次经申请可在11月、12月举办。由省级主办、联办或指导的活动原则上每个月不超过2场,省级活动全年不少于5场;省中小企业局和省直有关单位作为指导单位的地方活动,一般全年不超过8场。珠三角地区等较发达地区要积极主办,每年至少举办1场;粤东、粤西、粤北等欠发达地区要创造条件主办。

  四、活动内容

  每场服务日活动不少于三个以上专项活动,包括:

  (一)专题论坛、培训

  (二)服务推介、展示

  (三)项目对接或服务对接

  (四)产学研合作

  五、重点专题

  围绕活动主题,服务活动要专业突出,要突出实效,建议主要活动专题可为以下几个方面,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其他有关活动专题。

  (一)中小企业投融资

  (二)自主创新

  (三)绿色经济

  (四)两化融合

  (五)粤港澳合作

  (六)小企业创业

  (七)管理创新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中小企业局、省有关单位于225日前向我局汇总报送本地区或本单位的《2010年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日活动计划汇总表》及《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日活动申报表》,并电子版发至84647367@qq.com

  (二)各地申报的活动,活动由省局统筹审核确定后下发2011年“服务推广日”活动计划通知。列入下达计划通知的专项活动,将择优给予扶持(具体可参照粤中小企〔201044号文),各地也可参照省的做法加大服务推广日活动的扶持力度。

  (三)各地在项目组织实施后,相关执行单位应妥善保留活动通知、参会名册、现场相片、相关费用支出票据原件等活动资料,作为项目后续申报的审核依据。

  

附件:12011年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日活动计划汇总表

2.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日活动申报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联系人: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郭冬娜,020-8348453613711747105

林红苹,020-8348488113925089391

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与指导处:孙海扬,020-83135841

 

相关附件: 1.2011年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日活动计划汇总表.doc
2.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日活动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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