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保局、发展改革局(委),省有关产业、厅(局)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和省经信委等12厅局分别联合下发的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文件精神,按照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通知》(粤府办〔2010〕47号)要求,省总工会、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决定于12月8日—10日在广州联合举办第三期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培训班,动员广大职工与企业更加重视和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省经济取得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
一、办班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10日;
二、办班地点:广州市,广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南华工商学院);
三、报到时间与地点
请各学员于12月8日下午18:00时之前,到银河大酒店大堂报到,银河大酒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平架沙太南路268号,即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南华工商学院)对面。
五、学员人数
1、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选派10人参加,其余各市和省有关产业、厅(局)工会选派5—7人参加,学员应重点在国家和省重点监控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中选派;
2、培训规模约为80—100人,培训结束后,由主办单位颁发广东省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上岗聘书。
四、师资和培训内容
1、由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选派有关法律法规、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教授进行授课;
2、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经济和政策形势;结合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围绕如何更好地为企业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为主题进行培训。
五、办班经费
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食宿费3天共330元/人;
教师课酬、学杂费及其他活动费由省总工会负责。
六、其他
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报名表(附件)传真至省总工会技协办,同时将电子版发到以下邮箱:gdjxb@gdftu.org.cn。
联系人:马钜明,电话/传真:020-83882667
吴智明,电话:020-83851572
附件:第三期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培训班报名表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 第三期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培训班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