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试点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0〕77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通知要求,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于2010年11月20日前将材料(附电子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谭吉林,电话:83133444,
传真:83133335 邮箱:tjl18218@163. com)
相关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试点单位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