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完善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的意见》(商商贸发〔2010〕115号),商务部决定建立生产资料流通行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生产资料流通行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商商贸字〔2010〕42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协助做好推荐生产资料流通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工作,于7月12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报我委(生产服务业处)。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生产资料流通行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商商贸字〔2010〕427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六日
(联系人:陈昕,联系电话:83133234,传真:83133350)
相关附件: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生产资料流通行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