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商务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管理的通知》(商建函〔2010〕79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在10月25日前开展一次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对有关违规中标企业处理结果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于10月28日前联合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曾海燕、杜子坤,电话:020-83135871,邮箱:richird@126.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林晓红,电话:020-83170255)
相关附件: 商务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管理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