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八批备案名单的函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9-16     点击量:

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八批共1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备案名单(第十八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备案名单(第十八批).doc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举办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节能培训班(第六期)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团参加2010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