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0〕36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2009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并将考核初步结果报送我委。我委对各市上报的初步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汇总,对考核等级有疑议的企业进行复审和调整,形成了2009年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绝大部分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评价考核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顺利完成了2009年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评价考核工作。
(一)总体工作进度提前。
根据国家对各省、千家企业考核的总体要求,今年考核任务比去年的时间总体提前。我委在认真总结2008年节能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2009年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粤经信节能〔2010〕36号)。
2009年,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共为159家。根据《方案》有关规定,2008年新增的60家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在今年首次纳入考核范畴,剔除11家由于关停等原因未考核的企业,以及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合并为1家进行考核,实际纳入省监管企业节能考核的企业为146家,比去年的91家增加60.4%。
面对任务加重、时间提前的情况,绝大多数地市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省监管企业的节能考核工作,并按时上报了初步考核结果。这充分体现了各地市对省监管企业节能考核工作的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省政府对市政府节能考核该项指标不丢分。如佛山市在今年3月中旬起即开始准备,精心组织,邀请省内知名教授、专家等20人分成4个考核小组,召开专家评审研讨会,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集中精力开展工作,于3月底顺利完成了本辖区内26家省监管企业的节能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送我委。
(二)考核程序进一步规范。
绝大多数市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方法、考核程序,统一考核尺度,特别是根据我委对今年考核指标体系中有修改完善的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进行了细化,成立由不同行业专家组成的节能考核小组。考核工作参照国家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考核模式,分为听取汇报、现场考察、专家提问、闭门打分、意见反馈等环节规范有序进行。与去年节能考核工作相比,今年纳入考核的省监管企业分布于全省20个地市,其中惠州、潮州和揭阳市为首次开展省监管企业节能考核工作。
二、考核结果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146家省监管企业中,有115家企业完成2009年年度目标,占省监管企业总数的78.8%;有31家企业未完成2009年年度节能目标,占21.2%。有134家企业完成了“十一五”累计进度目标,占91.8%,比去年上升25.1个百分点;有12家企业未完成“十一五”累计既定进度目标,占8.2%。2009年146家企业共实现节能量134.80万吨标准煤,2006-2009年累计实现节能量505.81万吨标准煤。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绝大部分省监管企业重视节能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节能协调机制得到有效运作,人员素质和节能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不断加大节能改造和投入力度,并取得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健全管理制度。绝大部分企业对节能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进一步发挥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节能协调机制得到有效运作。设立专门的节能管理机构,聘任专职的能源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制定比较完善的节能管理制度。如珠海发电厂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各部门部长和节能工程师为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节能管理机制得到实际运作,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厂节能分析会,对节能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布置节能工作任务。绝大多数企业自觉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实施主要耗能设备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建立能源统计台帐,依法配置能源计量器具,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工作。
2.强化措施,取得较好成效。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多数企业仍能加大节能资金投入,积极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淘汰落后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取得了较好的节能效果。一是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如江门华沛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投入2939万元实施余热发电项目,采用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利用两条浮法玻璃生产线的尾气余热建设两台17t/h的余热锅炉及一台6MW的发电机组,年节能量1.5万吨标准煤。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2009年投入 1亿多元开展节能改造,其中2台电动鼓风机和1台电动风机投资近6500万元。二是淘汰落后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如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淘汰了能效较低的35吨链条炉,同时新增4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使锅炉效率得到大幅提高。
3.加强宣传,强化节能意识。绝大多数企业进一步加强节能宣传培训,通过工作简报、宣传标语、节能知识竞赛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及先进的节能技术,提高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节能技能水平,加强员工主动节能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如河源万峰陶瓷有限公司节能小组联合各部门充分利用车间和厂部的板报、期刊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宣传,全面贯彻节能降耗的指导思想,在全厂范围内开展节能环保月和节能降耗挖潜月活动。要求各车间在制订月度培训计划的同时,将节能环保安排纳入月度计划;在班前会上,认真宣讲节能工作,增强了全体员工节能降耗的意识。
(三)考核等级。
146家省监管企业中,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企业有37家,占25.3%,比去年下降2.7个百分点;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的企业有80家,占54.8%,比去年上升17.2个百分点;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的企业有15家,占10.3%,比去年下降3.7个百分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有14家,占9.6%,比去年下降10.8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省监管企业在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节能工作存在松懈趋势。部分企业受金融危机和能源成本降低的影响,节能工作存在松懈的趋势。一些已提前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企业对强化节能管理和开展重大节能项目的动力不足;一些企业认为节能任务艰巨,自身已无节能潜力可挖掘,存在消极心态。
2.节能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少数企业虽然设立专门的节能管理机构,但能源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较低,不具备节能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经培训未通过考试,如广东粤阳发电有限公司、清远圣利达陶瓷有限公司。此外,部分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足,达不到能源三级计量要求,多数企业尚未建立能源计量数据在线监测系统。
3.节能措施落实不力。部分企业节能目标考核、节能奖惩等制度流于形式,节能措施落实不到位,未真正重视节能工作,未贯彻执行主要耗能设备能耗限额定额管理制度,未依法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未参加省组织的节能培训,如广州市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经多次催促,仍没有参加节能培训。
4.节能量计算方法不规范。个别企业由于2009年产品结构调整后新产品的单耗比较高或者受市场影响开工不足,在计算节能量的过程中,强调要剔除不利因素,导致节能量计算不规范。如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
(二)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少数地市在节能考核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考核工作进展滞后,云浮、梅州、珠海等市未能按时完成考核工作,经多次催促才上报考核报告;二是对企业节能目标未经省核准而自行调整,考核工作严肃性不够,如湛江市未按照省下达的目标27.72万吨标准煤作为依据对湛江电力有限公司进行考核,而是以该公司与其上级公司签定的节能目标5万吨标准煤作为依据,并认定为完成等级;三是考核把关不严,工作不严谨,降低评判标准,轻易认同企业剔除不利因素或对明显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四是评价考核报告过于简单,如广州、清远等市只提供了考核等级结论,缺乏必要的数据及对考核结果的总结和分析。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考核。
1.进一步认真做好节能考核工作。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的责任心,组织专家组严格执行考核标准,以省下达给省监管各企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作为基准,按照规定的程序对企业进行考核,提高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确保考核结果科学、公正。
2.进一步规范节能量计算方法。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针对目前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不一致的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确保每家省监管企业的节能量核算方法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3.进一步推进企业节能工作。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督促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特别是节能量完成进度未达既定要求的企业,要狠抓节能不放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同时要认真做好“十二五”节能规划编制工作。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对节能考核相关规定的要求,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考核结束后,要做好以下工作:
1.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纳入省节能奖励的范围,提请省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3.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落实如下措施:一是应于公告后一个月内,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报当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时抄送我委,由当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二是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省相关扶优措施;三是年内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
4.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由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2009年省监管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汇总表
2.各地区2009年省监管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 考核汇总表
3.各行业2009年省监管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汇总表
4.2009年关停并转省监管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一日
相关附件: 粤经信节能〔2010〕796号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