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同意给予广东和胜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延续换证的批复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8-22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省属企业:

报来广东和胜贸易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换证资料(名单附后)收悉。经审查,上述企业符合煤炭经营企业有关准入条件,同意给予上述企业延续煤炭经营资格,换发新证。换发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从原证有效期届满日次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

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市经济促进局(各有关省属企业)收齐企业持有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煤炭经营资格证(正副本),到省煤炭运销协会统一换领新的煤炭经营资格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李敬斯,电话020-83133250

 省煤炭运销协会,王斐,电话020-38932355

相关附件: 申请延续经营煤炭企业名单(第四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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