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做好2010年省财政支持技术创新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8-20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评〔201087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要求,省财政厅将对2008年省级挖潜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实施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绩效评价的项目范围

(一)2008年广东省省级财政挖潜改造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粤经贸创新〔2008778号、粤财工〔2008433号);

(二)2008年广东省省级财政挖潜改造资金技术创新补充项目(粤经贸创新〔2008916号、粤财工〔2008482号);

(三)2008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粤经贸创新〔20081030号、粤财工〔2008561号);

(四)2008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结构调整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粤经贸创新〔2008703号、粤财工〔2008424号)。

二、绩效自评程序

项目承担单位填写《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用款单位基础信息表(项目承担单位?创新类 20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创新类)》和编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并将上述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xiangmu@cgel.org.cn邮箱。

各地级以上市经信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汇总填写《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用款单位基础信息表(地市经信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创新类 20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创新类)》,并认真总结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形成书面绩效自评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委。

三、绩效自评有关要求

1.绩效自评报告除按照参考提纲内容撰写外,要侧重说明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支出情况并与年度资金计划对比分析;项目主要目标实现情况、阶段性成果说明和分阶段目标、效益情况并与预期目标、效益对比分析等。

2.所填报表格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网址:www.gdei.gov.cn )“技术创新”栏目下载,按项目下达计划文号分页填报,以便统一汇总。

3.各地级以上市经信部门、省有关单位的汇总材料要按计划下达文号分类排序分装,并于910日前报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材料一式一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4.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逾期不报项目自我绩效评价报告的单位,将被视同绩效目标没有达到。各单位自我绩效评价报告的结果,将作为今后项目及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评〔201087号)

2.地市经信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绩效自评材料

3.项目承担单位绩效自评材料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联系人: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杨柳、周丽红;联系电话:020-83135973020-83647622

 电子邮箱:xiangmu@cgel.org.cn

相关附件: 粤经信创新〔2010〕756号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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