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拟注销部分企业煤炭经营资格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8-06     点击量:

根据2009年度全省煤炭经营企业煤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检查工作的结果,全省57家企业未达到经营资格条件要求或未提供检查材料。为保障全省煤炭稳定供应,进一步优化全省煤炭经营企业布局,按照“总量控制,有进有出,动态平衡”的指导原则,我委拟注销以上57家企业(详见附件)的煤炭经营资格。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拟注销煤炭经营资格的企业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要主动与本地区拟注销煤炭经营资格的企业联系,告知相关事项,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同时抄送省煤炭运销协会。公示期满后,我委将正式发布注销部分煤炭经营企业煤炭经营资格的公告。

公示时间:86-8月25,共十五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020-8313325083135979

传真电话:020-83135984

 

附件:拟注销煤炭经营资格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四日

相关附件: 拟注销煤炭经营资格企业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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