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拟编制《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集》,向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推荐一批优秀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0〕492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申报工作。
申报的项目案例必须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效果显著,具有广泛推广前景。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数据翔实准确,符合案例编写说明和案例示范模板要求(详见附件)。案例书面材料及联系信息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由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8月25日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并附上电子文档(制作成光盘)一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三日
(联系人:宋总涛、张娜,电话:83133359、83133482,传真:83133335,电子邮箱:szt522@163.com)
相关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