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填报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0〕47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通知要求抓紧开展调查,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企业按照涉重金属工业企业调研表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情况,并按照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汇总表要求进汇总,于2010年8月10日前将汇总表和企业填报的调研表相关情况(附电子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谭吉林,电话:83133444,传真:83133335,
邮箱:tanjilin@gdet.gov.cn)
相关附件: 关于填报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