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粤府办〔2008〕5号)要求,在有关地级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联合检查上报材料的基础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财政厅组织对我省2009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企业和2006-2008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现场核查不合格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按60%比例抽查),现将核查结果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意见。
公示时间:2010年7月6日至2010年7月13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处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联系人:陈文杏
邮政编码:510030
电话:020-83133280 传真:020-83133324
附件:1、2009年广东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现场核查结果(合格)
2、2009年广东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现场核查结果(不合格)
3、2006-2008年广东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整改企业现场复核结果(合格)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相关附件: 公示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