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填报汽车以旧换新和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6-24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期限将由2010531日延长至20101231日。为做好补贴资金的后续发放工作,请各地认真填写《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和《“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0620日,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于2010628日前传真至我委(商贸服务业处)。

 

附件:1.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2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廖玮,电话:020-83133316,传真:020-83133349

相关附件: 粤经信商贸〔2010〕565号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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