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委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基地)和企业间的沟通联系,及时把握全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动态,改进和完善对企业的服务,我委在征求有关地市、园区(基地)和企业意见基础上,研究提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联络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反映。
附件:1.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联络制度实施方案
2.广东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单
3.广东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园区(基地)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人:平婧,联系电话:020-83134285,pj@gd.gov.cn)
相关附件: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联络制度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