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71号)精神,我委已于5月25日发出《关于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0〕1292号),对此项工作作了部署,确保6月底前提出全省超能耗限额标准企业名单。为进一步做好发动工作,规范专项监察,定于6月18日在广州召开动员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18日下午14:30时
地点:广州大厦二楼五羊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
二、会议内容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领导传达全国工业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推进我省重点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及排查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工作;
2.部署监察工作具体安排;
3.监察工作说明和讲解。
三、参加人员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管节能工作领导、节能科(处)长以及参加监察工作的人员;各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参与监察工作的人员;各相关行业协会参与监察工作的人员(包括电力、钢铁、建材、陶瓷、水泥、玻璃、石化行业协会)。
专项监察动员会议参会回执请于6月17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省节能监察中心。
附件:1.专项监察动员会议参会回执
2.本次监察企业范围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0年6月13日
(省节能监察中心联系人:孙湧如,电话:020-83353342,传真:020-83352049)
相关附件: 粤经信发电〔2010〕112号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