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6-02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109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餐饮业健康发展。餐饮业是关系民生的事业。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增加,消费观念的不断转变,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餐饮业成为生活服务业中的重要产业,在拉动内需、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就业机会、促进民生改善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餐饮消费已成为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稳定增长的重要力量。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餐饮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3)》,制定本地区餐饮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把推进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

二、着力培育餐饮龙头企业。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品牌效应好、管理创新、效益明显、竞争力强、地方特色突出、文化氛围浓烈、社会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在推广现代管理模式、提升品牌化水平、加快国际化进程、推进产业化发展等起示范带动作用。

三、推进餐饮业品牌建设。继续开展酒家酒店分等定级工作,并与餐饮企业品牌建设相结合,促进国家级酒店酒家的品牌化发展。支持广东餐饮品牌企业到省外、国外拓展经营,推进粤菜产业发展。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餐饮食品质量安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餐饮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督促餐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杜绝餐饮企业使用“地沟油”现象发生。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相关附件: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业有关工作的通知.tif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快住宿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团参加第五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