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5-31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综合管理(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农业主管部门: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根据国家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于2010531日前将材料(附电子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协调市相关职能部门,推荐本市申报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农业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谭吉林,电话:83133444,传真:83133335邮箱:tanjilin@gde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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