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转发关于禁止将落后炼铁高炉转为铸造生铁用途的紧急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5-10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禁止将落后炼铁高炉转为铸造生铁用途的紧急通知》(工信厅原〔2010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存在将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高炉以炼铸造铁为名躲避淘汰的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我委,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七日

(联系人:杨淑鹏,电话:020-83135893;传真:020-83133324

相关附件: 关于禁止将落后炼铁高炉转为铸造生铁用途的紧急通知.tif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节能技术装备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