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我委委托省典当行业协会和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汇总,现将2009年度全省典当企业核查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
经核查,目前仍有部分典当企业尚未提交年审材料,对年审列为“不通过”或“B类”的典当企业可在公示期内补报材料。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年审材料和补报材料。
公示期限10天,如有意见可以书面材料向我委反映,单位和个人反映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并在反映材料上签署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商贸服务业处
联系人:吴东 余耀坤 联系电话:020-83133230,83133485
传真:020-83133349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 关于2009年度全省典当企业年度核查情况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