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作办,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省市场开拓和经济协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有关工作。执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委经济协作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何宇辉、朱莉莉,电话:83133449、83135827)
2010年全省市场开拓和经济协作工作方案
2009年我委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内需促消费和“三促进一保持”的战略部署,通过促进省际间经济协作,开展广东产品全国行等系列活动,开拓省内外市场、提高广货市场占有率、引导扩大投资,有效地拉动内需,确保经济稳定增长。去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92亿元,增长16.3%。工业品内销同比增长21.7%,拉动工业增长13个百分点。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保证全年经济增长达到预期目标,现就2010年我省市场开拓和经济协作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的各项部署,以“调结构、促消费”为中心,统筹全省资源,继续加大力度实施广东产品全国行战略,加大力度促进省内消费,努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把扩内销与参与西部大开发、促进东中西合作等方面结合起来,政府引导与市场取向结合起来,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结合起来,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和渠道,促进广货内销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形成区域、产业、企业合作共赢的科学发展新局面,确保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思路
(一)着力抓扩内需、促消费,深入推动广货北上西进。通过省里带动、省市联动、各市互动、商协会组织等方式,承办好省委省政府举办的经贸活动,积极落实重点经贸活动。并借助组团参加“渝洽会”、“中部博览会”、“东北亚博览会”等国家有关部委及兄弟省区市举办重大经贸活动的机会,全力推介广货。动员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如“购物节”、“促销周”等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名优广货促销、展销活动。
(二)大力构建广货销售平台。支持我省优势企业在省内外建立名优新特产品连锁销售网络,推动大型制造企业通过并购建立国内销售网络。在总结去年重点省区市广货促销的基础上,选准重点市场,鼓励和支持我省企业在省外主要内销城市建立广东商品销售基地,组建“广东名牌贸易(展示)中心”,在广货销售集中地组建“广东商贸城”、“广东商品直销中心”和“广货批发街”,变临时的展销活动为长期的广货销售平台。
(三)大力拓展广货销售区域。继续深化“广东产品全国行”活动,在重点省区市大城市开展广货促销、品牌宣传活动的同时,逐步扩散到人口较密集、市场容量大、辐射能力强的其他中等城市,形成重点突破、全面开花的良好格局,进一步提高广货市场覆盖面。
(四)加大广货宣传力度,创新广货宣传手段。探索建立“品牌广货网”,将广货的临时性宣传转向发布权威、风格统一、24小时不间断的网络宣传。并集成广货信息收集、供求对接等功能,打造广货网络宣传堡垒。
(五)以重大展会举办为契机,推动市场开拓和产业结构调整。以第六届“山洽会”为载体,支持东西两翼和山区的招商引资,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推动珠三角的产业向山区以及东西两翼转移。以第六届“泛珠洽谈会”为平台,促进与泛珠区域省区市的经贸交流,争取促成一批大项目,拓展我省经济发展腹地和纵深。以我省作为第十四届“西洽会”轮值主席单位的有利时机,加强与西部省区市的经贸交流,以陕西为突破口打开西部的广阔市场。
(六)着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加大省际间产业引进的力度。积极支持东西两翼和山区到国内相关省区市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内资内企。积极依托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和驻外商会,组织在外省区市粤商及当地的企业来广东投资。积极借助外省区市来广东考察的有利时机,以及各省区市驻广东商会的力量,引进国内的新项目和新技术,推动我省产业的优化升级。积极配合兄弟省区市到我省开展经贸考察和举办洽谈会、推介会,促进我省与各省区市的经贸合作向全方位、深层次发展。
(七)充分发挥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协调功能,为经协工作服务。利用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人缘、地缘和信息优势,协助我省和各市开展经协工作,并逐步完善广东对外合作项目资料库、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信息收集网络。
(八)调动驻外广东商会、外省驻粤商会的积极性,为区域经协工作搭建桥梁。充分发挥驻外广东商会、外省驻粤商会的积极性和组织力量,参与到我省重点经贸活动中去。
三、工作安排
2010年全省市场开拓和经济协作工作分五大类,组织实施27项重点经贸活动:
(一)组团参加国家部委牵头的活动(12项)
1.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地点:西安,4月8-12日,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2.中国2010上海世博会(地点:上海,时间:5-10月,根据省政府参加世博会的方案新增项目);
3.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地点:福建;时间:5月,延续2008年计划项目);
4.第五届跨国零售集团国际采购会(地点:南京;时间:6月,延续2008年计划项目);
5.第三届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地点:内蒙古,时间:8月,延续2008年计划项目);
6.第五届中国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地点:江西南昌,时间:9月,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7.第四届中国(太原)国际煤炭与新能源产业博览会(地点:山西太原;时间:9月中旬,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8.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原三绿工程博览会)(地点:南昌;时间:10月,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9.第十一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10月,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10.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地点:杭州;时间:10月,延续2009年项目):
11.中国国际食品博览会(地点:宁波;时间:11月,延续2009年项目);
12.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地点:南宁;时间:11月,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二)受省委省政府委托参加兄弟省市的经贸活动(6项)
1.第十三届中国(重庆)国际投资暨全球采购会(地点:重庆,5月20-23日,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2.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食品和饮料博览会(SIALCHINA)(5月,地点:上海;佟星副省长于2009年12月14日作出“请省经信委提出意见,我认为可以组团参展”的批示);
3.2010年中国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6月份,延续2008年计划项目);
4.2010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9月份,地点:银川,延续2008年计划项目);
5.第六届东北亚博览会(9月2-6日,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6.2010年中国(上海)工业博览会(地点:上海,时间:11月,2009年佟星副省长带队参会,拟延续);
(三)省委省政府名义主办或我委主办的经贸活动(7项)
1.组织经贸团随省党政代表团赴兄弟省区开展经贸活动(时间:5月8-12日,下半年;地点:福建、江西;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2.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洽谈会(“9+2”各方政府联合主办,地点在福建,时间初定6月,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3.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地点:汕头,时间:初定12月,延续2008年计划项目);
4.组团参加省政府在国外举办的经贸活动(地点、时间待定;这是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也是2010年支持我省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5.赴汶川、新疆开展经贸合作活动(时间待定,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6.2010广东国际酒类商品展(地点:广州,时间初定9月;该新增项目对促进酒类产业发展,保障酒类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7.粤港、粤澳物流合作洽谈会(地点:广州、香港、澳门,时间:12月,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四)广东产品全国行及建设广东商贸城(2项)
1.广东产品全国行活动12场(启动仪式为延续2009年项目;在省际交界二级城市举办产品展销会,为深化广货北上、西行的新增项目);
2.建设广东商品销售基地(销售中心)。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建设8个或以上广东商品销售基地或销售中心,分别为:
(1)在湖北建设广东农贸产品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2)在吉林建设广东装饰材料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3)在黑龙江建设广东家具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4)在河北建设广东家具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5)在浙江建设广东装饰材料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6)在湖北建设广东家具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7)在重庆建设广东名优产品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8)在陕西建设广东建材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五)其他活动安排。
2010年开展全省市场开拓与经济协作的活动将统一按此计划进行部署,没有列入该计划的其它经贸活动,将根据省政府组团参加的指示,部署组团工作。
附件:2010年全省重点市场开拓和经济协作项目一览表
相关附件: 2010年全省重点市场开拓和经济协作项目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