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政府驻外办事处(驻京办、驻沪办经协处),有关商协会:
经委领导同意,现将第二届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招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按方案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迳与我委市场体系建设处联系。
附件:第二届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招商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三日
(联系人:田敏,电话:020-8313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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