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了《广东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粤财工〔2009〕477号),委托省节能协会具体负责节能惠民产品核查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国家分配给我省的核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协调,配合省完成核查任务;
二、请各市指定1-2家机构负责协助做好核查监管工作;
三、请各市按附表要求于
附件:联络员及指定协助单位回执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孙青林 电话:020-83135985;
省节能协会联系人:郑丽琼,电话:020-38811431,E-mail: zggdjn@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