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耐火粘土和萤石开采生产控制的通知》(工信部原〔2010〕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国办发〔2010〕1号)的有关精神,认真学习理解工信部原〔2010〕3号文件有关要求,做好耐火粘土和萤石开采生产控制各项工作。
二、请抓紧调查掌握辖区内的耐火粘土和萤石企业基本情况及资源状况、生产量、出口量等基础资料,认真填写《2009年耐火粘土和萤石企业生产基本情况表》(见工信部原〔2010〕3号文的附件),对存在主要问题及加强准入管理提出意见建议,并于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原材料工业处 杨淑鹏,电话:020-83135893;传真:020-83133324;邮箱:ysp794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