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我局拟开展全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情况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本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本情况;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及开展服务情况。 二、调查要求 (一)《本地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由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中小企业局填写。 (二)《广东省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由省及各地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填写,包括:1、省、市、县、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各地按照粤经贸(中小企)〔2004〕67号(具体可上广东中小企业网查阅)指定的综合服务机构。请各地重点组织以下两类机构做好填报工作:一是2004年以来受过省财政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的综合服务机构;二是省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示范单位。 (三)《广东省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由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填写。请各地认真组织本地区内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填写调查问卷,并重点组织以下两类机构做好填报工作:一是2003年以来受过省财政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的服务体系(综合服务机构除外)和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的各类项目承担单位;二是2006年以来我局认定的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各类示范单位,包括技术支持、融资服务、人才培训(机构和基地)、管理咨询、市场开拓、信息化应用服务、创业服务等。 (四)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可结合全面了解本地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情况一并考虑,下大力气做好此项工作。为研究制定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建设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数据库做好基础性工作。 (五)请各市、县、区将调查问卷自行备案,并报送所属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于2月10日前将调查问卷以纸质方式报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与指导处。(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编:510030)。调查问卷电子版可在省经信委(www.gdet.gov.cn)和广东中小企业网(www.gdsme.gov.cn)下载。 对本次调查工作如有疑问,可与我局服务与指导处联系(郑华,020-83135895)。我局将视情况到有关市实地调研,届时另行通知。 附件:1.本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情况调查表 2.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3.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