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考核评价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2005〕83号)、《广东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粤经贸电力资源〔2006〕19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6〕570号)的精神,我委下发了《关于对省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开展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9〕722号),以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定的方式,对我省第一批84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试点单位进行考核。目前,评估考核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各试点单位考核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信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反映意见。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联系电话:020-83133412,传真电话:020-83133335)
相关附件: 广东省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考核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