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办公室关于领取第16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牌匾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08-08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方案(修订稿)》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联合认定了第16批共26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制作了牌匾。请你们于2017年8月31日前派本单位工作人员至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领取所在地区(系统)的企业技术中心牌匾。如需委托外单位人员代领,请出具你单位委托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联系人:黄海丹,电话:020-83133384、8313322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708室)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2017年第二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核查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举办广东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