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改革创新举措征集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3-04-06     点击量:

粤市监知促〔2023〕132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局广州代办处: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省局决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改革创新举措征集和复制推广工作,发掘和总结各单位2022年以来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并在全省复制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举措主要内容

  (一)请各单位认真总结2022年以来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改革创新举措,编写形成经验做法。举措可涉及但不局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组织实施、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优化知识产权政策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设良好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维权援助等。各单位归纳总结时注重聚焦重点、以点突破,不要把改革创新举措等同于整体工作情况总结。

  (二)创新举措要在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践中已取得丰富经验和明显成效,适于面向社会公开,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示范引领价值,能够进行复制推广。案例要做到内容真实、重点突出、表述清晰、文字准确、数据可靠,系统总结解决突出问题、面向未来探索实践的有关情况,内容具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实践效果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字数请控制在1000—1500字。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局要广泛发动基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事业单位、服务机构等,认真归纳总结本地本部门尤其是基层单位在知识产权改革创新中好的做法,扎实做好收集汇总和把关推荐工作。

  (二)基层单位创新举措请于4月7日前报送至相关地市局,地市局进行汇总、把关后向省局推荐。每个市局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个创新举措,并于4月11日前将创新举措内容和创新举措申报表报送省局知识产权促进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省局将对各单位创新举措进行遴选,择优向省委、省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报送,并在今年知识产权宣传主题活动中进行推广,在省局微信公众号等陆续推出,被省局复制推广的创新举措,省局将在下年度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1-2.docx

  1.知识产权改革创新举措撰写模板

  2.知识产权改革创新举措申报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联系人:牛晨蕾,电话:020-38835685,邮箱:gdsjj_ipcj_1@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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