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2009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09-05-05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我局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数量和范围
  (一)今年计划认定5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主要在各市试点企业或各市重点培育、扶持的企业中筛选。
  (二)今年计划认定10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主要在已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中筛选。符合条件的其它企业,也可申报。
  二、认定的办法和条件
  (一)今年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参照《广东省百家知识产权优势民营企业认定办法》(粤知规〔2003〕49号,以下简称《优势企业认定办法》)进行。认定的条件,见附件1。
  (二)今年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按照《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暂行)》(粤知〔2006〕32号,以下简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进行。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2日24时,纸件报送截止时间:5月29日(以寄出邮戳上的日期为准)。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登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gdipo.gov.cn)
  2.申报优势企业的:点击“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业务管理系统”→在【系统业务一览】中点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注册→进入填写“单位基本情况”→填写“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提交市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1份)→报省知识产权局。
  3.申报示范企业的:点击“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业务管理系统”→在【系统业务一览】中点击“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注册→进入填写“单位基本情况”→填写“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提交市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1份)→报省知识产权局。
  五、具体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按照《优势企业认定办法》、《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规划发展处反映。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联系人:成思,电话:020-87684899,传真:020-87680624, 网上操作及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方晓龙,电话:020-87686760,13719377910)







主题词:知识产权 优势企业 示范企业 认定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9年5月4日印发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09年05月05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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