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2021〕109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市监规字〔2021〕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对“粤菜师傅”工程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研究与运用等5个合同期即将届满的项目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包括:“粤菜师傅”工程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研究与运用、广东2021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广东2021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险中心建设论证评估、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推广等5个项目,涉及5个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以及项目扶持金额详见附件。
二、验收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对照合同有关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验收材料。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我局将按照要求选取5位或以上的奇位数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并根据评分情况对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三、验收材料要求
(一)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及佐证材料;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等。
(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1.报告封面包括以下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公章)、地址与邮编、联系人电话/手机、E-mail。
2.报告正文内容包括:
(1)项目执行情况(包括合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经费开支明细等)。
(2)项目执行中主要亮点、成效、社会效益。
(3)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3.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
四、材料报送格式要求及验时间安排
(一)报送格式: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上述全部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件,其中电子版同时含可编辑word版以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两种格式,以光盘形式报送;纸质件一式5套。
(二)报送时间、报送方式: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光盘及纸质件)通过EMS邮寄至我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知识产权保护处,邮编:510630,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我局将在12月上旬组织开展项目验收评审。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12月1日
(联系人:黄知文,联系电话:020-38835278)
附件
项目验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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