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推荐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阳光再造行动”工作安排,我处拟于7月中下旬将科技成果鉴定业务从“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迁移至“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期间,请做好支持配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7月15日17:30:科技成果鉴定业务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申请服务关闭。
2.7月19日17:30:科技成果鉴定业务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推荐单位审批服务关闭。
3. 7月22日17:30:科技成果鉴定业务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纸质申请受理截止。
4. 8月1日:在“阳光政务平台”开通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申请、审核、审批服务。
二、注意事项:
1.请各推荐单位向申请单位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按照时间要求推荐、审核“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存留的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存留的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在7月30日前未审核通过的,其信息将消失且不能迁移至“阳光政务平台”,若仍需鉴定,需在“阳光政务平台”重新填报申请。
2.审核不通过或有修改意见的,请通知申请单位或告知其于8月1日后在“阳光政务平台”重新申报。
3.因此次迁移时间较紧,若无特殊需求,建议新的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在8月1日后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
省科技厅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2016年7月12日
(联系电话:020-83163326、8316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