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基金公示〔2023〕8号
根据《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粤科监〔2020〕77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科规范字〔2021〕4号)有关验收项目经费管理的规定,现对“PATZ1调控肠癌细胞增殖的分子机制研究”等239项验收结论为“结题”或“不通过”的项目经费处理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自2023年8月11日至8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验收项目经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填写《复核申请表》(附件2)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加盖单位公章后,由依托单位将复核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我委邮箱,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87567850
电子邮箱:skjt_sjjwxmb@gd.gov.cn
附件:1.收回经费项目清单
2.复核申请表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