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拟立项支持“广东合一新材料研究院初创期建设补贴”等12个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至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
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 司圣奇,传真:020-83548567
省纪委驻厅监察室,传真:020-83549709
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邮编:510033)
附件:2016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分配方案公示表
省科技厅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