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答辩培训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8-05-18     点击量:

粤科奖字〔2018〕7号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在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励中取得较好成绩,共有38项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牵头完成项目数量创历史新高,牵头完成特等奖项目实现了我省“零的突破”,充分体现了我省科技综合实力、自主创新能力等的持续攀升。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的答辩等工作,力争再创佳绩,省奖励办特别邀请了我国科技奖励管理方面有关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答辩培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讲解国家科技奖励答辩的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2.组织我省参加国奖初评答辩项目的预答辩。

  二、培训对象

  1.2018年度我省参加国奖初评答辩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答辩单位从事科技成果、奖励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预答辩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答辩的通知》(国科奖字〔2018〕9号)要求做好答辩准备。答辩采用多媒体介绍方式,无须提前交答辩稿,可以自动版或手动版进行介绍。除答辩项目完成人参加预答辩外,每个项目至少派2位课题组成员或科研管理人员协助答辩。答辩介绍时间10分钟,专家点评时间15分钟。

  四、时间、地点

  (一) 时间。

  5月21日15:00~17:00,国家科技奖励初评答辩的讲解;
  5月22日9:00~12:00,科技进步奖中,其他学科项目预答辩;
  5月22日14:30~17:00,科技进步奖中,农学与医学类项目预答辩;
  5月23日9:00~12:00,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国际科技合作奖预答辩。
  5月23日14:30~17:00,其他学科项目预答辩。

  (二) 培训地点。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厅大楼1楼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请参加培训答辩的单位填写回执,于2018年5月18日17:30前发送省奖励办。

  联系人:任志超、王雅文
  电 话:020-83163329,83163923
  传 真:020-83163327
  邮 箱:gdjlb@gdstc.gov.cn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答辩培训回执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答辩的通知

省奖励办
2018年5月18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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