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19〕1675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2015至2017年度创新型企业培育政策落实及相关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粤审教专报〔2019〕3号)反馈意见,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有关规定,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地市核查基础上,对相关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决定取消广东翔龙建材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由税务部门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8日